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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貿易項下匯出資金會受到種種限制及日後外匯核銷的監管,資本項下且經官方審批同意的資金匯出,才是合法又安全的選項。

由於人民幣匯率劇烈波動,加上對未來經濟環境的擔心,近期大陸台商有著強烈的動機要將資金匯往境外,但大陸現階段仍處於外匯高度管制,就算是人民幣資金要匯出大陸,也存在許多限制與障礙,更別說目前外管局最在意企業將人民幣換匯為美元後匯往境外的行為。

如果是台籍個人要將在大陸的資金匯往境外,除非是合法且有納稅的資金,像是已完稅的工資收入,或出售個人在大陸名下的房產,否則外籍個人很難找到合法管道將資金匯往境外,但銀行信用貸款比較如果銀行信用貸款比較是台資企業,那情況就有所不同,因為企業會有較多的合法途徑可以將資金匯往境外。

很多企業利用貿易項下監管較寬鬆的灰色地帶,透過「預付貨款」途徑將大陸境內資金匯往境外,問題是「預付貨款」最終還是得進行外匯核銷手續,也還是存在外匯監管的問題,所以只能瞞得一時銀行信用貸款比較,瞞不了一世,台商在操作利用「預付貨款」進行資金調度時必須先三思而後行。

資本項下才是台資企業要將大陸的人民幣現金,不管是直接或換匯為美元匯往境外的較佳選擇,最常見利用資本項下進行資金匯出的理由是分配利潤,或是償還境外的外債,如果台資企業帳上有較多未分配利潤,目前是進行利潤分配的很好時機;至於償還外債,因為去年人民幣一下子貶值了許多,加銀行信用貸款比較上大部份台資企業的外債都是美元外債,在美元看升,大陸境內人民幣貸款利率下調等背景下,之前專欄曾分析,向大陸本地銀行借人民幣來償還境外美元外債,也是目前相當主流的資金調度選項。

其他台資企業可利用來進行匯出資金的資本項下理由,還包含借錢給境外企業,根據目前規定,境內企業借款給境外企業,可採取「資金池」或直接借款兩種選擇,其中又以資金池方式進行大陸境內外資金調度最為方便,但要使用資金池進行跨境資金調度,對企業本身有著很高的門檻要求,例如集團境內外總營收須超過10億元人民幣,或是加入資金池的企業皆須成立滿一年以上,因此實務中大部分企業都是採用取直接借款方式。

直接借款給境外企業人民幣資金,主要銀行信用貸款比較依照銀發[2013]168號文規定,要注意的是,168號文雖未對借款額度進行限定,但實務中不能超過出借資金的境內企業淨資產,而如果是借給境外企業外幣,則是按照匯發[2009]24號文件,最大借款到境外的金額,不能超過境內出借資金方淨資產的30%(若是註冊在上海自貿區的企業則可以到50%),借款期則可超過2年。

對台資企業來說,要把大陸的閒置資金匯往境外,必須先考慮合法合規,如果考慮稅務成本,滿足外匯監管要求,避免衍生後遺症等綜合考量下,目前最務實的作法是在境外設立子公司,以大陸投資到境外子公司的「出資到位」理由,經外管局審批同意後,大大方方地將資金從大陸匯往境外,並在以大陸境內企業作為母公司的報表上,如實披露境外子公司出資到位後的資金去向,這才是現階段台商從大陸將資金匯往境外的最佳方案。我看很多報導說在網路上買槍多麼容易,我試了一下,哪裡容易?簡直像淘寶網,長長短短各種口徑品牌,密密麻麻,其中一個網站,光半自動霰彈槍就有七百多種,我看了十分鐘之後,便放棄了,我對槍的知識太少,難不成跟我買車一樣,用顏色決定?還是找個有售貨員的地方去買。

我第一個選擇是當鋪。我對當鋪跟槍一樣,了解很少,以前住紐約時,去哪裡找當鋪都不知道。但在鄉下地方,當鋪還真是個購物的選擇,有點像老式雜貨店,什麼都賣,偶有驚奇,我就在當鋪裡買過鍋子。最流行的抵押品自然是手錶珠寶這類體積小但價值高的奢侈品,但在聖塔斐的當鋪裡,槍占了很大的比例。進了當鋪,老闆娘的櫃臺兼陳列櫃裡,就擺了二十多把手槍,老闆娘背後的牆上又掛了七、八枝步槍。

我為了新聞,常做我自己日常生活裡不會做的事,比如大麻。但買槍這件事,我總覺得很心虛。明明花錢是大爺,但我還是要鼓起勇氣,深呼吸一口,才能跟老闆娘支支吾吾地表達了想買槍的意願。看來五十多歲的老闆娘則一點沒我的扭捏,低下身去從櫃臺內一口氣取出五把槍給我試。然後轉頭就到櫃臺另一頭跟另一個客人聊起天來,放我一個人把玩。我想她也太放心了一點,萬一我拿了槍,回頭搶她呢?或是我玩一玩不小心走火了呢?我拿了一把左輪手槍,左手換右手,還是不知拿它怎麼辦?此時老闆娘回頭跟我喊了句:「你如果想買,要做信用調查,三十分鐘就搞定,但我們不賣子彈,你得到○○○店去買。」我此時才回過神來,對噢,還要子彈,難怪她不擔心。但我又想,我若自己帶子彈來呢?這槍握在手裡很有點重量,清洗得乾乾淨淨,就像全新的一樣。但我還是忍不住要想,這槍之前的主人是做什麼的呢?這槍之前打過什麼呢?為什麼槍主人不要這把槍了?我滿腦子胡思亂想,越想越不安,將老闆娘叫過來,把槍收了。

過了幾個月,有朋友從佛州來訪。佛州也是著名的擁槍州,我這朋友自己也是槍的愛好者,擁有三把槍。聽了我在當鋪打了退堂鼓的故事,便自告奮勇要陪我去買。這次不去當鋪,就去專賣牧場用品的大型連鎖店。到了店裡,遠遠便看到槍的大型招牌,列在運動器材項目。走進一些,就看到牆上一個大鹿頭,下面陳列了十多枝步槍,櫃臺裡放了手槍,有些一看就知是針對女性客層,槍管是粉紅色、粉藍色、粉紫色等等,像是在買iPhone 的外殼。看了幾個月的槍,我已有結論,我反正是為了要知道買槍的過程而買槍,買什麼槍不重要,便宜就好。所以一進去,直接問店員,最便宜那把拿出來就是了。精精壯壯的店員Kevin,應該是三十歲出頭,有警察的體型跟髮型,一邊從櫃臺拿槍出來時,一邊說,旁邊這把多十元,但火力會強很多。但我很堅持,他便不再多說,將槍給我檢視。這是一把很小的手槍,只有巴掌大,應該是給女性放在皮包裡防身用的。佛州朋友笑著說,你這槍要打死人還不大容易。我瞪了他一眼,你管我。

選定了槍後,就要進行信用調查。Kevin 跟我要了駕照去,開始在電腦上填表格。這個電腦有兩面螢幕,一面對著Kevin,一面對著我。Kevin 一邊填,我這邊就可以看到他在填什麼。都是些基本資料,像出生年月日、地址電話等等。我知道我的信用好得很,申請信用卡、買車、貸款,從沒有被拒絕過。我只是不懂,買槍跟信用好壞有什麼關係,借錢會還錢的人比較不會拿槍亂打人嗎?我跟Kevin 表達了我的疑惑,Kevin 笑著說,信用調查只是比較婉轉的說法。事實上是做背景調查,主要看你有沒有犯罪記錄。這部電腦是連到美國聯調局的資料庫,如果資料顯示你沒有犯過聯邦重罪,就會通過你買槍的申請。接下來,表格又問了我一些問題,像是我有沒有非法食用大麻或鎮靜劑、抗憂鬱症、麻醉藥?有沒有被法庭認定有精神病或曾在精神病院就醫過?我是不是在幫別人買槍?我全都答了no,但這全部都是榮譽制,也就是說了就算數,完全不需其他文件佐證。而且請注意,藥物食用像大麻或麻醉藥只要是合法使用是沒有問題的。精神病也是要嚴重到曾住院或上到法庭才不能買槍。

填表時,Kevin 跟我說,根據我們所在的新墨西哥州州法,帶槍在身上,必須要露出來,要給人看得到。隱藏式帶槍得去上個十五個小時的課,有點像考駕照。也就是說,只要我很愛現,就可以不用去上課。這是什麼法律?我又跟Kevin 表達了我的疑問,Kevin 又笑著說,他只知道這是個很老的法律,理論上看到別人也帶槍,會減少衝突升高的可能性,他自己就沒有隱藏帶槍的執照。我更覺得奇怪了,也就是說我跟人吵起來時,因為看到別人帶槍就不應力爭到底,識時務者為俊傑?相對的我如果有槍,講話就可以更大聲嗎?這是什麼公平正義?我回去又查了一下,Kevin 的說法不是沒有根據,但比較正確的說法,應該是在十九世紀初,那是美國印第安人還很風光的時候,在美國普遍接受擁槍自保的概念,但當時大家都是明著帶,只有不法分子才是暗著帶。所以法律規定,限制暗著帶槍的權利,主要是保留給執法人員。但到了二十世紀中葉,反槍運動已經開始,很多州不願禁槍,就通過這個隱藏式帶槍得上課的規定,做為妥協。我個人認為,這正是民主制度的弱點之一,因為要妥協各方意見,最後就出現這麼一個四不像法案。

我填完表格之後,Kevin 將文件用網路送出,馬上便得到美國聯調局回答yes。刷了信用卡,Kevin 將槍放到盒子裡,跟我說:「這槍是你的了,但我得跟你走到門外才能給你。」我一邊走,一邊問Kevin 為什麼他非送我到門口不可,我非常確定不是因為我是大戶才有此待遇,我只買了他全店裡最便宜的一把槍,而且連子彈都不肯買。Kevin 說,他們今年二月,有個客人在隔壁小鎮的另一個分店買槍,子彈也一起買了。但槍一交給客人,客人直接在店裡上膛就開槍自殺了。從那之後,店裡就規定,要送買槍的客人到門口,在門外將槍交給客人。

我好不容易把掉下來的下巴扶正,又跟Kevin 表達了我的疑問:「客人從門內走到門外就不想自殺了嗎?」

Kevin 又笑著說:「不是啦,是保險公司的費率不同,有人在店裡自殺,保險公司會加店的保費,但出了門口再自殺,保險公司就不能加了。」

Kevin 轉身一走,我跟佛州朋友夫婦兩人站在門口,馬上八卦起來。我們總共在店裡只花了二十五分鐘,也就是我從一個從未買過槍的人,到運用美國憲法第二條保障的擁槍的權利,正式成為槍械主人只需要二十五分鐘。我全部需要的證件就是一張駕照,比我買車還容易。佛州朋友加一句:「比申請信用卡容易。」朋友太太:「比我申請手機還容易。」我想了一下。我上次申請手機時,應是剛搬來,除了駕照之外,還被要求提供電力公司或水費帳單,做居住地地址證明。這回買手槍的確比買手機快。連本來對管制槍枝運動非常反感的佛州朋友也說:「你們這州也太誇張了,在我們佛州在店裡買槍,在審核完之後,至少要求你要等七十二小時,才能取槍。等了七十二小時之後,很多人本來一時衝動,也許就不自殺、不殺人了。」

我聽這話有玄機,店裡買槍是如此,那不在店裡買槍呢?朋友說,他有次到帶著全家出門,看鄰居在自家草坪上擺攤賣舊貨,在美國這叫yardsale,在沒有網路前,美國人都是這樣把自家用不上的東西便宜賣給鄰居。現在雖有網路,但很多美國人還是維持這個傳統。朋友看上一個舊檯燈,就跟他買了,沒想到鄰居竟問他想不想買他的半自動步槍,也是便宜隨便賣,而且鄰居強調。不用經過任何背景調查,一手交錢,一手交槍。朋友說他當時很心動,但太太小孩都在車上,便沒有買,言下充滿惋惜。

我還來不及反應,朋友太太已補了個評論:「我有次去跳蚤市場,也看到有人在擺攤賣槍,他們也說不用經過任何審查的手續呢。」

我去的跳蚤市場,賣東西的多是愛好和平的老嬉皮,賣的東西通常是你只會戴一次的耳環,形狀不一的手工肥皂或安定精神的香料,現在我的想像裡多了一個擺滿槍的攤位;沒錯,在美國私人可以轉售槍械,轉手的過程,可能與賣一臺腳踏車差不多。更離譜的是,到槍展或在網路上買槍,也都不用經過背景調查。這整個系統的重點,似乎就是要確信你很容易買槍,而不是安全。

很奇怪的是,我所有認識的愛槍人士,並不反對在買槍時多一些限制,很多人甚至認為,就是因為限制太少,讓很多不該買槍的人也買得到槍,才造成槍的惡名。事實上在二○一二年康州發生的槍擊事件,造成二十個小朋友喪生的慘劇之後,有高達九十二%的美國人同意,買槍時應該要經過更嚴密的背景調查。但為什麼美國的槍枝管制運動,好像總是在原地踏步呢?

只要對美國有一點了解的人,都可以很快回答你:「因為NRA(美國全國步槍協會)。」根據NRA自己的說法,他們有四百五十萬的會員。但美國媒體估計真實數字應在三百萬左右。但會員數多少不是重點,重要的是NRA是公認在美國國會最有影響力的游說團體。它有能力扶起國會議員,也有能力毀掉國會議員。如有議員膽敢提出對槍枝管制的法案,NRA便全力出動,用負面廣告把你打得體無完膚,下次選舉時,你就發現你的對手突然多出好幾倍的競選經費。在資本主義社會的美國,NRA能如此慓悍,當然得要有錢。NRA的資金那裡來?有半數來自槍械產業。槍械產業不但每年捐大錢給NRA,有些公司像賣雷射瞄準器的Crimson Trace 公司,甚至每年將銷售金額的十%捐給NRA。

有了這個理解,NRA對所有讓買賣槍稍微麻煩一點的法律都反對,就不應該意外,因為NRA與槍械產業的利益在此是一致的:「買槍容易,推高買賣槍的銷售量,比大眾安全更重要,即使美國的大多數民意並不認同。」這是美國民主制度很黑暗的一面,一個有錢的產業配上沒有骨頭的政治人物,大家就只有被牽著走的分。

我買的小槍叫Derringer,當初便是設計給女性防身用,特色就是體積小。這槍有個外號叫手套槍,意思就是冬天戴的大手套,都可以手跟槍一起塞進去。這槍我只帶到射擊場用了一次,只是想試試看「打手槍」是個什麼感覺。結論:沒什麼特殊感覺。回來我就將槍交給Roberto,他將槍用石頭砸爛了,埋在前院,設了個槍塚。埋下去前,我跟小槍說:「你可能覺得白白來世上走了一遭,但我一點也不抱歉,算你倒楣。」

我大可以將槍轉賣,但我這一生中,實在不想有任何時候,去想像小槍後來被拿去傷害了什麼人。而且朋友說那小槍很難打死人是完全不正確的說法,因為在一八六五年美國總統林肯就是死於一把Derringer。華南銀行承作房貸,驚傳遭犯罪集團以街友充人頭詐貸長達兩年,超貸金額高達5.2億元,引起投資人聚焦。據電視媒體報導,投資客帥過頭表示,這種事在業界早就不是秘密。有心人士在買賣契約、貸款人資料都可以動手腳。

據《三立財經》報導,帥過頭透露,銀行高層主管若要退休,銀行會讓這些人自己離職,沒打算給退休金,因此想退休的人「都會自己找退休金」。房貸就是一個管道,用假的買賣契約金額、假的貸款人財力資料,就能獲得超額房貸。

報導指出,有心人士可挑選買入金額跟區域行情落差大的物件,再藉由偽造買賣契約金額,只要銀行放貸就能賺取不法價差。帥過頭說,店面和商辦坪數大,金額比較做得出來。

帥過頭還說,有些做了好幾年的公司,要向地下錢莊借錢;這時只要給他一筆錢,讓他把財力做好,以後拿這家公司去貸款也能貸得不錯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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